今年4月1日至10月31日,我区天然气执行非采暖季销售价格,居民用气每立方米下调0.091元。

本次调整非采暖季销售价格,居民用气价格每立方米下调0.091元。其中城区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经渝川燃气公司、长南天然气公司销售的居民天然气一、二、三阶梯销售价格分别由现行每立方米2.13元、2.30元、2.6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039元、2.209元、2.559元。

  乡镇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经中和燃气公司销售的由现行每立方米2.15元调整为2.059元;经锟辰燃气公司销售的由现行每立方米2.28元调整为2.189元;经伟盛燃气公司和鑫贵燃气公司销售的由现行每立方米2.30元调整为2.209元。

  执行居民类用气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和部队食堂等非居民用气价格在2021年旺季价格基础上按每立方米下调0.091元执行。低保用户和特困人员生活用气仍按2021年淡季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天然气非采暖季销售价格调整中,非居民天然气(包括工业、商业、集体和CNG原料气)、车用CNG最高销售价格暂不调整,仍按现行价格执行,即经渝川燃气公司、长南天然气公司和中和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16元;经伟盛燃气公司和鑫贵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676元;经锟辰燃气公司转供的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582元;车用CNG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686元(按质量计算为每千克5.42元)。

来源:南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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