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悦湾位于北师大正对面,目前一二期已经接房,三期正在进行接房中。物业要求业主开始缴纳停车费,发布了一个霸王条款,目的就是为了销售小区车位。
如果按物业的要求来,电动车每小时一元,一天停满不超过10元;小车及三轮车,每小时2元,一天停满不超过20元。那么你每天出门再返回的就要每次重新收费,也就是说,如果出门买菜便不再出门的,每天停车费会超过20元,一个月电动车最少300元,小车每月至少600元,这难道不是天价吗?如果正如物业的意,买了车位,每月的管理费80元,这80元在南川也算是头牌吧。请问相关部门,晓悦湾车位这样收费是合理的吗?大家都看看这些条款难道不是霸王条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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